青山失魂IP属地:贵州·铜仁 发布于22分钟前
但值得(de)注(👳)意的是(🏇)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(xie)代理总干(gan)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(niao)人艺术推广有限公(🕢)司(下称(cheng)“鸟人(🚶)(ren)公司”)的(de)控(kong)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(⏮)手通过(🕍)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(🗨)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(🔌)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(guo)裁判文书网发(📸)现,近年来由鸟人(🚸)公司(si)向等娱(📮)乐场所发起(qi)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(🔦)司是音集协的(🔝)会员,其音乐作(zuo)品版权理应由音(yin)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(zhe)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(🤘)所有,而无(🙁)需纳入音集协(🏇)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(⛪)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(gong)司交钱,因此(ci)可以看出周(🏌)亚平利用职(zhi)务之便为(wei)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(⚓)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(zhong)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(🕵)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(de)侵(qin)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(shi)鸟人公(🐾)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(yi)案件中也(📕)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(🍘)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(🚒)仅(🐎)为《好歌(👐)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(shi)否享(xiang)有其他权利(li)人的著作权无证据(🏦)证(👑)实。